當前位置:首頁 » 手續流程 » 青島企業辦理社保開戶流程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青島企業辦理社保開戶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4-13 17:39:37

1. 青島社保公司開戶是什麼流程希望詳細。

1、到單位所在區就業服務中心開戶,辦理就業備案手續。
2、到單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開戶,人員增減手續。
攜帶單位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

2. 青島市企業社保開戶流程,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新增企業辦理社保開戶需攜帶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證件及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表》加蓋公章;《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加蓋公章。

3. 青島市企業社保開戶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不需要再去社保中心辦理確認手續,你只要網上辦理了新增人員投保或者續保,系統會自動確認。
3、每月的15日之前辦理,當月會繳納成功,15日之後只能下月,但是可以申請補繳上月的。
4、如果是首次社保開戶,需要在網上扣款至少兩次後,才能去社保中心申請領取社保卡。申請領取社保卡需要單位開一個介紹信,網上有模版,最好再帶上身份證。
5、不需要提供,也是網上操作就可以。
6、有些公司以青島市最低標准繳納,最低標準是1638,也就是說至少按照1638交。如果按照實際工資水平繳納,如果高於1638,就按照實際額,如果低於1638,就必須按照1638的基數。

4. 在青島新開戶的企業如何辦理社會保險

社保繳費流程: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2、也可以交由人才服務中心代理社保。只需將檔案轉入便可按月付款就可以了。

5. 青島地區企業初次開戶交保險需要辦什麼手續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社會保險開戶、變更、注銷業務
1、開戶
(1)市內四區的外資企業初次辦理社會保險業務時,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經企業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在工商局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辦事處、分公司的攜帶總公司的批准證書復印件);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在勞動工資台辦理基本信息需填寫完整);經勞動部門鑒證的《招用職工和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必須由參保職工本人確認繳費基數等信息後在備注欄簽名);開戶前一個月的工資憑證;在中國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開設專用繳費帳戶,並提交《網上扣費授權書》。每月11日至25日到社會保險業務工作台(以下簡稱社保業務台)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社保業務台核發單位編號同時審核確認五項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繳費金額。單位經辦人提交《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轉帳支票(或現金)到社會保險財務工作台(以下簡稱社保財務台)繳納社會保險費,並攜帶已核準的《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為初次就業職工登記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2)基數核定
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個人實際工資為基數;年工資總額高於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為基數;低於全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
每年3、4月份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進行一次社會保險費基數年度審核,同時確立本年度「社平」工資。
(3)社會保險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醫療保險:單位9%,個人2%;
生育保險:單位0.9%,個人不繳納;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城鎮戶口1%,農業戶口不繳納;
工傷保險:單位根據行業0.5--1.2%,個人不繳納。
二、社會保險基金收繳
1、繳納社會保險基金(每月1至10日)
企業在接到「社會保險征繳通知」後,將保費於每月10日前存入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繳費專戶,由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網上銀行劃轉社保費,繳費成功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郵寄「繳費票據」。對於無開設銀行帳戶條件的企業,提交《青島市勞動保障管理手冊》及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按「一票制」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逾期繳納按日加收2‰滯納金,跨月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收利息。
2、辦理增加投保人員手續(每月15日至25日)
(1)新增人員屬初次參保
企業填報《青島市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信息及增減變化表》(以下簡稱《增減變化表》)(必須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和新增人員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社保業務員審核後將初次參保職工信息錄入微機並核發個人社會保險編號。企業為其辦理《養老保險手冊》、《社保卡》和《醫療證》。
(2)新增人員屬再次就業
新增人員屬本市統籌范圍內調動的,職工必須使用其在本市使用的唯一個人社會保險編號。接收單位將其個人社會保險編號填至《增減變化表》上,攜此表與《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為其辦理增加手續。

6. 在青島新注冊的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的流程是

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

7. 青島公司首次給員工辦理社保,應該如何操作流程

以下是社保局頒布的用人單位新開戶的辦事指南,新成立的公司首次辦就按這個辦。
社會保險登記業務辦事指南
發布日期:2010-11-10
辦理部門: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聯系電話:
辦理地點:各區市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
辦理時間:
法定依據: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1號)
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社會保險登記表》。
執行程序:
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營業執照登記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對提報資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並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8. 青島企業開通社保帳戶如何辦理

1、單位到就業備案中心,辦理就業備案的開戶。
2、到單位注冊所在的社保中心,辦理社保賬戶的開戶。
3、同時辦理網上相關業務的申請和銀行代繳代扣的業務。
最簡單的辦法,帶著公司的執照、代碼證、公章、財務章、法人身份證,到如上部門現場辦理。
更多相關信息,可以到青島人保局網站、青島社保服務網了解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