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通州區社保在哪裡辦單位新開戶辦社保,需要那些手續謝謝
通州區社保中心 通州區運河東大街85號 81537046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1,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3,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⑵ 北京社保新開戶流程,需要什麼材料
社保開戶流程: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公章
開完社保戶後,買數字證書,做新參材料,之前在京上過的,直接數字證書做增員,沒有上過的需要到社保局提交新參材料。
⑶ 哪位熟知北京通州辦理社保流程的,幫幫忙!!!
首先,確保我們的公司已經進行了社保登記。新公司需要進行社保登記,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公章去社保局辦理開戶。——這個開戶要跑至少3個地方,我也不明白為什麼那麼麻煩,登記的地方給你個一大一小兩個勞動保障證,再去另一個地方辦理社保登記證,如果交醫保,還要跑醫保中心取表格。
1、簽訂勞動合同——這個環節沒什麼好說,有一點,試用期也要簽勞動合同,不過現在企業都是在轉正之後再簽,雖然是違法的,但是沒人管,企業也想盡量減少因為人員流動帶來的損失。
2、辦理《就業登記證》(外來人口辦理《外來務工人員就業服務證》)——這個環節值得一說的是,現在南京必須辦這個證,才能繳納社保。而且奇怪的是,外來人員很容易找到地方辦理,但是本地人員就麻煩一點,需要在戶籍所在街道辦理這個證。
3、在南京新參保人員去社保局個人建檔,生成社保號,採集頭像,申請勞動保障卡——這一關是員工自己去弄的,不麻煩。
4、填寫《勞動合同備案情況表》——這個沒什麼說的,填寫准確就行了,尤其是社保號和身份證號碼,記得蓋公章。
5、帶著1、2、4這些東西去社保局辦理勞動備案——結果她給你一張備案情況表,蓋過章的。
6、帶著5去單位參保處,填寫《社會保險在職職工花名冊》一式三份,蓋章。以前沒參保的把個人制勞保卡的回單給她,交過的要給一張原單位給的社保結算單。
7、如果要交醫保,還要再去醫保中心,交了填好的表格。
8、估計就是交錢了,不用自己交,他們會在你賬戶里扣除的。
⑷ 請教通州社保開戶流程
一樣的,先去銀行開授權書再帶上相關資料辦理即可! 查看原帖>>
⑸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新成立的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後,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各地需要的具體材料及辦理流程可能會稍有不同,辦事前建議咨詢當地社保經辦部門確定。
⑹ 北京市辦理社保的詳細流程
1、新成立的企業30日內到社保中心進行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③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參加養老保險協議書。需提供以下資料:上年度企業《勞動情況表》(104表),新成立單位提供上月或當月職工工資表。
3、審核參統人員資格。①本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證、大學生派遣證、調入職工個人養老轉移單、臨時工求職證;②外省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個人帳戶轉移單、沒有參加社保證明、就業證等;③農民工需提供: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用工指標、《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花名冊》、就業證。
4、填寫《北京市養老保險參統單位登記表》(表一)、《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表二)。
5、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職工需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
6、將上述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輸入計算機後,確立個人帳戶。
7、到財務交費(支票或現金)。
要說明的是,社保事務涉及多方面的事項,增員、減員等等,都有各自的辦理流程,你可以登陸所在區的社保網,查看相關辦事指南,或者直接咨詢北京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
⑺ 北京單位社保開戶流程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
1、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三)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四)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六)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為參保單位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專戶開戶通知》,參保單位憑此通知到指定銀行開設繳費專戶;社保經(代)辦機構依據銀行開戶回執對參保單位予以登記並核發《登記證》。
2、變更
參保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當自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手續。
(一)《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
(二)《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變更證明;
(四)社保經(代)辦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給予變更。
因單位信息變更事項涉及《登記證》內容的需要重新列印《登記證》,但社會保險登記證號不予變動,原《登記證》收回。
2、注銷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發生注銷登記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並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為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收回《登記證》。
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與生成
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採集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參保單位下發繳費基數採集通知及《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表》(表六)(以下簡稱「《採集表》」)或繳費基數採集軟體。參保單位依據基數採集的要求如實將參保人員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資填入《採集表》或錄入採集軟體並列印《採集表》,由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採集表》和採集數據上報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生成
社保經(代)辦機構於每年4月1日按有關規定生成當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並於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繳費基數的核對工作。
三、參保人員增減變動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月5?25日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的變動手續。
參保單位新增參保人員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並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新參保人員還須身份證復印件)或《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轉移單補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增加手續。
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十二)並附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根據減少原因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清算單》(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單》(表二十三?3),並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減少手續。
四、基金補繳
參保單位及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可選擇銀行扣款或零星繳費的收繳方式進行補繳,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和《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並附補繳情況說明,其中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人員復核後,錄入《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生成補繳匯總信息,與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核對一致後自留一份,並將另一份簽字後轉同級財務收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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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北京社保開戶需要哪些資料
【公司開戶流程】
登錄北京社保網上服務網平台 登記單位詳細信息 列印單位信息登記表和銀行繳費表(一式兩份)
到公司開戶行簽訂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可以直接簽訂正式社保代扣協議)
約號 每月5-25號 攜帶以下【所需材料】標明的材料到社保局櫃台辦理
營業執照副本 2.法人身份證 3.銀行開戶許可證 4.銀行繳費合作意向書 5.公章 6.法人一證通 7.網上登記生成的單位信息登記表和銀行繳費信息單 註:(1-4為原件+復印件)
【公司所需材料】
【個人開戶所需材料】
1.已在京參保人員 直接轉入人員增加到公司賬戶 2.首次在京參保人員 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寸電子版白底照片 (每月5-22號從網上登記 並列印個人信息登記表+人員增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