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社保和公積金開戶流程
一般個人需要通過單位來開戶繳納公積金,只有個體戶才可以給個人開戶、繳納公積金
北京公積金開戶條件是什麼?北京公積金開戶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開戶條件
原則上單位應指定本單位在職職工作為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
開戶材料
網上開戶:《單位網上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櫃台開戶:《單位櫃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開戶申請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還需帶上: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單位證件原件。
開戶流程
單位經辦人攜帶以上材料到所選管理部櫃台辦理開戶登記手續。櫃台工作人員經初審復審後,符合條件的辦理單位登記開戶,並退一份加蓋審核意見的申請表給經辦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貳』 北京單位社保開戶流程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辦理
1、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三)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四)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五)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六)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
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為參保單位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專戶開戶通知》,參保單位憑此通知到指定銀行開設繳費專戶;社保經(代)辦機構依據銀行開戶回執對參保單位予以登記並核發《登記證》。
2、變更
參保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時,應當自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手續。
(一)《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
(二)《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變更證明;
(四)社保經(代)辦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資料。
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材料齊全的,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給予變更。
因單位信息變更事項涉及《登記證》內容的需要重新列印《登記證》,但社會保險登記證號不予變動,原《登記證》收回。
2、注銷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並、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注銷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發生注銷登記事項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單位申請注銷登記時,應當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變更表》(表一?1)並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審核後,為其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收回《登記證》。
參保單位在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與生成
1、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採集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年第一季度向參保單位下發繳費基數採集通知及《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採集表》(表六)(以下簡稱「《採集表》」)或繳費基數採集軟體。參保單位依據基數採集的要求如實將參保人員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資填入《採集表》或錄入採集軟體並列印《採集表》,由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參保單位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採集表》和採集數據上報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
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生成
社保經(代)辦機構於每年4月1日按有關規定生成當年參保人員的繳費基數,並於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繳費基數的核對工作。
三、參保人員增減變動
社保經(代)辦機構每月5?25日辦理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的變動手續。
參保單位新增參保人員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表十一),並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表二)(新參保人員還須身份證復印件)或《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轉移單補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增加手續。
參保單位辦理參保人員減少時,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表十二)並附相關材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根據減少原因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會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退休清算單》(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會保險一次性領取清算單》(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單》(表二十三?3),並負責辦理參保人員的減少手續。
四、基金補繳
參保單位及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業務時,可選擇銀行扣款或零星繳費的收繳方式進行補繳,應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和《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一式三份,並附補繳情況說明,其中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經社保經(代)辦機構業務人員復核後,錄入《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生成補繳匯總信息,與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核對一致後自留一份,並將另一份簽字後轉同級財務收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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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北京市辦理社保的詳細流程
1、新成立的企業30日內到社保中心進行社會保險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③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參加養老保險協議書。需提供以下資料:上年度企業《勞動情況表》(104表),新成立單位提供上月或當月職工工資表。
3、審核參統人員資格。①本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證、大學生派遣證、調入職工個人養老轉移單、臨時工求職證;②外省市城鎮職工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個人帳戶轉移單、沒有參加社保證明、就業證等;③農民工需提供: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用工指標、《北京市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花名冊》、就業證。
4、填寫《北京市養老保險參統單位登記表》(表一)、《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表二)。
5、需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職工需填寫《北京市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表四)、《北京市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費補繳匯總表》(表五)。
6、將上述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輸入計算機後,確立個人帳戶。
7、到財務交費(支票或現金)。
要說明的是,社保事務涉及多方面的事項,增員、減員等等,都有各自的辦理流程,你可以登陸所在區的社保網,查看相關辦事指南,或者直接咨詢北京社保中心,統一咨詢電話12333。
『肆』 在北京辦社保需要准備什麼材料啊,急等
這個要看你是以個人辦名義還是公司名義辦,下面分別列出兩種情況辦理北京社保所需材料。
公司辦理需要先到社保中心辦理社保登記證。
辦理社保登記證需要您帶以下材料:
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社保中心填表(社保問訊處領表,然後加蓋公章送社保中心辦理社保登記證)
個人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張)
3、戶口薄復印件(戶口薄首頁、本人頁、如果有更改信息還需要變更頁)
4、上一年度的收入證明(預算你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今年的社保繳費基數)
5、個人辦理帶齊手續可以通過公司人事部繳費。也可通過人才、街道、人事代理公司辦理繳費。
(4)北京社保卡如何辦理開戶手續擴展閱讀:
辦理北京社保福利:
1、買房 根據京政辦發[2011]8號文的有關規定,在京無房且連續五年在京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京籍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
因工作調動造成個人社保補繳的,單位為職員完成補繳(由A公司調動至B公司導致補繳,須由A或B公司補繳),且累計補繳月份不超過3個月的,不影響購房資格。
2、買車搖號 住所地在北京的個人,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申請指標。
『伍』 北京社保辦理流程
第一步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辦理社保登記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示例見背面;
第二步 辦理單位人員參保
1.持《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原件及《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復印件。
2.從朝陽區社保中心網站下載「五險一單位普通單位版」,在軟體中完成錄入單位及個人信息等操作後,做信息報盤(U盤導出文件為DAT格式)
3.新參統人員提交表格及資料:《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京勞社統保險20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京勞社統保險6表);需提供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及身份證復印件;2張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已參保人員提交表格:《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京勞社統保險20表)
註:以上兩種表格均可從軟體(五險合一普通單位版)中列印
第三步 領取社保險登記證及密碼
1.領取社保證:參保單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後持《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原件及最近一個月醫療及四險繳費收款憑證(《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憑證》)或《社保中心財務收據》復印件領取。
2.領取密碼: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在登記部、公章29號窗口領取
第四步 領取新統人員醫療存摺
醫療保險新參保人員繳費滿三個月後,由單位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北京銀行東大橋支行領取醫療保險存摺(幸福三村十字路口西南角)。
『陸』 關於北京社保辦理流程
普通增員、減員,每月5-25日,用數字證書在北京社保網上服務平台上,輸入身份證號,辦理。不用去社保交材料。
新參保,操作方法同上,但是需要填更多的個人信息,在網上提交之後。列印增員表、個人信息登記表,加蓋公章,去社保交材料。領回臨時社保卡,大約1個月左右去社保領正式卡,然後去北京銀行領醫保存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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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我在北京,社保卡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
社保卡辦理具體如下:
一、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
二、辦理資料
1、寫完備的社會保障卡發行注冊申請表;
2、會保障卡發行籌備情況說明;
3、合全國統一規范要求的應用領域和卡內應用文件結構(包括本地擴充的應用領域和指標);
4、照統一要求設計的卡面樣式;
5、地區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6、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流程
(1)首次申請辦卡的員工到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拍攝數碼照,並向照相館索取《XX市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同時在回執上工整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方便辦理。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但是遺失需要重新辦理的員工不需要提交數碼照回執。
(2)已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可以直接在網上申請制證。首先列印製證清單,將需制證員工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按所列印的制證清單的人員順序進行排列並且附於清單後,並提供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3)未辦理網上申報的,企業提交員工身份證復印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遺失補辦卡不需要此回執),社會保障卡數碼照回執需按參保報表的順序排列,附於參保報表後。遺失社會保障卡需要重新辦理的,可以直接填寫《x市社會保障卡補辦(掛失)申請表》。經繳費所屬徵收部門列印製證清單後,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4)在個人繳費窗口繳費的人員,應提交身份證原件、社會保障卡數碼照相回執(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項)到所屬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填表並交納工本費,領取制卡回執。
『捌』 北京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什麼材料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新成立的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等有關證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社會保險登記內容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辦理好繳費登記手續後,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1日至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本單位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後代為繳納。
各地需要的具體材料及辦理流程可能會稍有不同,辦事前建議咨詢當地社保經辦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