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網上開戶 » 企業社保網上開戶於需要幾人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企業社保網上開戶於需要幾人

發布時間: 2021-06-28 17:02:57

Ⅰ 公司至少要辦幾個人的社保

最少是2個人,因為成立一個公司,至少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為代表(至少合夥人為兩個)。

繳納保險是國家強制規定的,需要給在職員工繳納社保,因此至少交兩個人的保險。公司要給員工繳納社保,需要先開戶。

首先,單位參保,需要在單位注冊地社保局進行申請。 需要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登記表》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地稅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參保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等材料。

其次,對於另外公司轉移,除非這個公司注銷或者地址發生了變更之後才可以辦理員工社保關系轉移,否則就只能按解除勞動關系,讓員工本人辦理轉移關繫到新公司。

Ⅱ 新公司社保開戶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深圳新辦企業參保流程:
1.登錄社保網站→點擊「新參保企業網上登記」→按要求錄入相關登記信息,並列印《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
2.在網上申報成功之日起(不含當日)15個工作日內,向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徵收窗口提交《登記表》及申請材料,逾期不辦的,網上申報的信息將自動作廢,企業需重新申報。
深圳社保所需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
3.開戶銀行印鑒卡原件或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開戶銀行證明原件;
4.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
5.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6.企業法人或社保經辦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員需提供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入中國境內的證件原件且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深圳市企業參加社會保險登記表》(蓋單位公章)。
申請受理機關:企業所在轄區社保機構部門
辦理時限:當月15號前(含15號)申請的,視為當月受理的業務,16日後申請的,視為下月受理的業務。
提示:申請表格應到辦事現場領取

Ⅲ 新公司社保開戶需要帶什麼資料

上海社保新開戶流程是什麼?

首先,企業要提取准備營業執照、銀行開戶的許可證明和法人的身份證。然後在社保中心的官方網站上面進行網上登記,並且將生成的文件列印出來。另外,將企業的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表復印件,還有帶上公司的公章前往社保中心進行登記。如果不在十五個工作日中去登記的話,可能需要重新去網上申請,所以一定要及時的去辦理。


公司為個人繳納保險需要提供什麼樣的材料?

首先,假如是上海戶籍的員工,需要提供銀行繳費的專用卡以及社保業務辦事提示單。如果不是上海戶籍的居民則要提供銀行專用卡、居住證的復印件、社保業務辦事提示單。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外來工作人員需要提供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個人社保登記表、外來務工人員備案登記表。

這就是今天為大家介紹的上海社保新開戶流程以及公司問個人繳納需提供的材料的全部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Ⅳ 新公司交社保開戶至少需要幾個人有規定嗎

沒有限制,帶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單位公章等到社保業務經辦大廳辦理即可。

Ⅳ 新公司剛成立,社保開戶最低人數有規定嗎

截至2020年1月,新公司剛成立沒有規定社保開戶的最低人數,但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5)企業社保網上開戶於需要幾人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二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和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Ⅵ 企業社保開戶人數規定

企業社保開戶人數是沒有限制的。

一、帶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單位公章等到社保業務經辦大廳辦理即可。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Ⅶ 社保開戶需要多少人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企業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Ⅷ 公司社保開戶和個人開戶需要什麼哪些資料

社保辦理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Ⅸ 公司辦社保需要幾個人,具體的流程是怎麼操作的呢

一、參保流程

(—)發放申請表。按照規定范圍,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市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個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個人信息表」);向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發放《個人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指導參保人員正確填表;告知兩種繳費方式,對選擇銀行代繳的參保人員,發給《委託銀行代扣代繳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費申請表》(以下簡稱「代扣代繳申請表」),提示開立存摺、足額存款;指導參保人員按照規定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以及醫療費報銷地點。

(二)申報材料。社保所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辦理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6月1日至8月20日辦理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或家屬,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家長持居民戶口簿(原件,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各1份)、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1份)、繳費存摺(或銀行卡)、《申請表》、《個人信息表》和參保人員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3歲以下兒童除外),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參保手續。

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自達到參保年齡之月起3個月內的每月20日前持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辦理城鎮老年人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准一次性繳納當年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用。

參保人員超過上述規定期限的,社保所原則上不在辦理次年或當年的參保繳費手續。

(三)核對身份。

1、社保所根據參保人員的《申請表》,對是否參保范圍人員與信息的准確性進行初審,判斷申請人是否符合參保條件。通過初審的,根據居民戶口簿,核對參保人員姓名、性別、住址、公民身份號碼以及服務處所和職業狀況等相關信息;核對本人填報的信息與提供的繳費存摺(或銀行卡)記載的開戶銀行、帳號是否一致,存儲額是否滿足扣款需要。

2、對申請財政給予補助的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享受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三類人員由社保所對參保人員提供的下列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照民政部門提供的名單進行身份核對:

⑴根據本人提供的《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就醫證》,對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的身份進行終身一次性確認;

⑵根據本人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核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身份與有效期限;

⑶根據本人提供的《居民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和家庭戶口簿,核對享受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城鎮老年人的有效期限以及兒童和嬰幼兒與父母之間的子女身份與有效期限。

3、對申請財政給予補助的退養人員,根據本人提供的《北京市退養人員就醫手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參照城市特困人員醫療救助辦法享受醫療待遇退養人員的身份進行終身一次性確認。

以上人員身份核對後,證件原件退還本人,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家長與社保所經辦人員應即時在信息登記表上簽字確認;社保所將相關信息填入《享受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財政補助人員名冊》(以下簡稱「財政補助人員名冊」)。

(四)繳費方式:參保人員可以在委託銀行代扣代繳和現金繳費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作為本人的繳費方式。

選擇委託銀行代扣代繳的,參保人員應到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及交通銀行在北京的分支機構辦理《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存摺》及《太平洋卡》(借記卡)申領手續,填寫《代扣代繳申請表》,非在校的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於每年的6月1日至8月22日、城鎮無醫療保障老年人於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22日之間在選定存摺(卡)內存入足夠的金額。

參保人員選擇以現金形式繳納大病醫療保險費的,在社保所通過身份審核後,即時繳費。

(五)錄入信息。社保所使用《醫療保險街道管理子系統》軟體,及時錄入參保人員與參保單位等基本信息。

(六)進行登記。社保所在完成《單位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申請表》和《個人信息表》錄入與確認工作後,應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期限內,持《單位參加大病醫療保險信息登記表》、《申請表》和《個人信息表》、《代扣代繳申請表》、《財政補助人員名冊》與相關證明復印件和與之對應的電子信息,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登記手續;並同時繳納以現金形式收取的大病醫療保險費用。

(七)發放手冊。按照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接收《市城鎮老年人醫療保險手冊》、《市學生兒童醫療保險手冊》(以下簡稱「醫療保險手冊」),編制《醫療保險手冊發放名冊》(自製,不規定統一樣式),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參保人員領取醫療保險手冊,辦理簽字手續。

(八)個人登記信息發生變化的處理

參保人員個人登記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1、參保人員本人或辦理參保手續的家屬於每月5日至22日向社保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居民戶口簿(原件與變更內容的復印件)、醫療保險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辦理變更。

2、社保所應持《醫療保險個人信息變更表》和參保人員提交的居民戶口簿復印件、醫療保險手冊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於當月25日前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3、無醫療保障老年人需要變更定點醫療機構的,於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辦理變更手續。非在校少年兒童和散居嬰幼兒可於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