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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a股開戶

發布時間: 2021-11-07 14:34:14

㈠ 重慶公積金一定要交嗎

重慶市職工一定要繳納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在設立後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重慶公積金繳費指南

一、辦理要求 :

單位在發放職工月工資時代為扣繳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存的部分,在發工資日後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繳存到職工個人賬戶內。

二、受理地點:

1.主城區:工、農、中、建、交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三、辦結時限: 即辦。

四、辦理程序:

1.單位經辦人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或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聯。

2.單位經辦人持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將 " 補 " 字劃去)一聯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匯繳登記手續。若單位有人員新增開戶、封存、啟封、集中封存、轉入、基數調整等變動情況,還需按相關程序先予辦理相應業務。

3.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在辦理匯繳登記手續後,若單位暫存款金額小於本次應匯繳金額,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列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告知書》一聯並加蓋業務章後返給單位經辦人;若單位暫存款金額大於等於本次應匯繳金額,則直接使用暫存款進行匯繳分配。

4.單位按照《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告知書》辦理資金劃款手續(應在付款信息中註明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或該筆匯繳對應的繳款登記號;未註明的將作退款處理),將匯繳款項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專戶。

5.匯繳分配後,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列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補)繳書》一聯,加蓋業務章後返給單位留存。

相關內容

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上限18318,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於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地現行最低工資標准

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2019年1月1日起,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縣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為18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8元/小時。

2019年1月1日起,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為17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7元/小時。

繳存額度

重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繳存比例+職工繳存比例)。

例:

2018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公積金繳納比例是10%,那單位和個人每月分別要繳納6000×10%=600元,那麼月公積金就有1200元。

假設調整後繳納比例降低到6%,那單位和個人分別要繳納6000×6%=360元,企業和個人分別少繳納了240元。那麼,個人每個月的現金收入就會增加240元。

繳存比例

重慶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12%

重慶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5%-12%(經營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的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比例。經營正常的企業可保持現有繳存比例或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12%。

㈡ 重慶公積金怎麼交

一、辦理要求 :

單位在發放職工月工資時代為扣繳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存的部分,在發工資日後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繳存到職工個人賬戶內。

二、受理地點:

1.主城區:工、農、中、建、交行公積金經辦網點;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三、辦結時限: 即辦。

四、辦理程序:

1.單位經辦人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或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聯。

2.單位經辦人持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將 " 補 " 字劃去)一聯到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辦理匯繳登記手續。若單位有人員新增開戶、封存、啟封、集中封存、轉入、基數調整等變動情況,還需按相關程序先予辦理相應業務。

3.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在辦理匯繳登記手續後,若單位暫存款金額小於本次應匯繳金額,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列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告知書》一聯並加蓋業務章後返給單位經辦人;若單位暫存款金額大於等於本次應匯繳金額,則直接使用暫存款進行匯繳分配。

4.單位按照《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告知書》辦理資金劃款手續(應在付款信息中註明單位住房公積金賬號或該筆匯繳對應的繳款登記號;未註明的將作退款處理),將匯繳款項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專戶。

5.匯繳分配後,銀行公積金經辦網點(分中心)列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補)繳書》一聯,加蓋業務章後返給單位留存。

拓展內容

繳存基數

繳存基數上限 18318 ,繳存基數下限不得低於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地現行最低工資標准

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2019年1月1日起,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等26個區縣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為 18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8元/小時。

2019年1月1日起,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12個縣(自治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准為 1700元/月 ,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為17元/小時。

繳存額度

重慶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繳存比例+職工繳存比例)。

例:

2018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公積金繳納比例是10%,那單位和個人每月分別要繳納6000×10%=600元,那麼月公積金就有1200元。

假設調整後繳納比例降低到6%,那單位和個人分別要繳納6000×6%=360元,企業和個人分別少繳納了240元。那麼,個人每個月的現金收入就會增加240元。

繳存比例

重慶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12%

重慶單位及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5%-12% (經營困難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在5%-12%的范圍內選擇合適的比例。經營正常的企業可保持現有繳存比例或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12%。)

通知原文

各分中心、辦事處、處室,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350號令)及我市相關規定,現就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新參加工作、新調入職工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

根據重慶市統計局公布的2017年度重慶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18318元。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

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於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地現行最低工資標准。

本通知所稱「年度」是指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