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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經紀人親戚能開戶嘛

發布時間: 2021-10-12 15:32:39

1. 從事證券經紀人 直系親屬不能開戶包括堂兄弟和表兄弟嗎

證券經紀人直系親屬可以開戶,只是本人不能開戶

2. 證劵公司親戚拉我去開股票賬戶,有什麼危害么

給親戚幫了忙,對你自己沒有任何危害。何樂而不為?
最主要的是,開戶後,在你深入了解股市前,不要投錢做交易!否則,可真要產生危害了。

3. 證券經紀人能開立股票賬戶嗎

不可以的,不僅僅證券經紀人不可以開戶,一下人員也不可以:
1、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可以網上開戶的(滿16周歲且可證明自己有合法穩定經濟來源的可以臨櫃辦理,經證券公司審慎評估後可開通)

2、風險測評等級為保守型(最低C0),完全無法承受任何虧損的投資者是禁止買入股票的,不能開通股票賬戶。

3、 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持軍人證、武警證不得開立證券賬戶

4、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中國港、澳、台地區的法人和其它組織(統稱為境外投資者)未經審批不得開戶。 如需開通需要和證券公司聯系提供相關材料後臨櫃辦理

4. 證券經紀人直系親屬可以開設股票賬戶嗎

證券經紀人直系親屬可以開設證券賬戶,但是現在監管規定越來越嚴格,基金經理的直系親戚不能夠開通證券賬戶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5. 我有個親戚是證券公司的自然戶,沒指定經紀人,我現在在她開戶的營業部做經紀人,她能指定我做經紀人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原來老客戶是無法轉到經紀人名下的。匹配經紀人是必須在開戶前確認的。
請你親戚家裡人再重新開一個吧。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朱經理
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官網或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6. 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可以開戶炒股嗎

證券從業人員的父母,按照國內現有相關規定,是可以開戶炒股的。但是,這類人員炒股的持倉和交易記錄,需要進行嚴格的定期報備。各家證券公司的合規部門,會定期要求員工上報一個時期內直系親屬的股票交易、持倉情況。因此,我們不必擔心證券從業人員父母炒股的行為,會影響證券市場的公平交易准則。

從實際生活中看,國內證券從業人員的內幕交易、老鼠倉等行為在不斷減少,相關處罰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因此,證券從業人員冒險進行違規交易的案例,也在不斷減少。整體上看,證券從業人員及其直系親屬,進行基金理財的比例在不斷提升。而這類理財方式,並不會涉及內幕交易、老鼠倉等事項。

7. 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可以炒股票嗎

證券經紀業務營銷人員的直系親屬包括父母,不可以炒股票。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1.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拓展資料: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促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是指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將其合法的財產以合法的方式投資於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行為。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網路

8. 證券經紀人直系親屬可以在經紀人所在公司開設股票賬戶嗎

可以開
股票賬戶
,《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暫行規定》,只對從業人員進行管理,沒有提及經紀人的直屬親屬不能開設股票賬戶。

9. 請問證券業從業人員直系親屬可以買賣股票嗎

新華社報道,《基金從業人員親屬股票投資報備管理的指導意見》官方政策尚在徵求意見,其規定中有「交易時需申報」一項,即業內人士建議,在基金公司交易管理系統嵌入從業人員直系親屬賬戶監測系統,把違規或違規嫌疑的買單屏蔽。
另據財新網報道,《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基金從業人員的直系親屬在從事股票投資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報,同時還需要在指定的證券公司開戶。而此前的有關規定則只要求從業人員親屬應及時向公司報備其賬戶和買賣情況,並不得有利害沖突。
根據《指導意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要求從業人員在其親屬買賣股票及衍生品前向公司申報,經過公司審查批准後可在批准日當天進行買賣。」
知情人士表示,「制定這條規則的就是為了防止從業人員自身向其親屬傳遞信息,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另據《證券時報》今日報道,盡管該意見還沒有正式頒布,基金公司和員工親屬「對策」已有不少。為了避免麻煩,深圳一基金公司口頭統一規定,員工直系親屬的賬戶「最好銷掉」。
除了「公司行為」外,從業人員家屬的「個體」對策還包括:只用賬戶打新來規避風險、退守「親屬賬戶」、用更隱秘的方式炒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