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
把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有什麼風險?股票賬號存在著賬戶密碼和資金密碼雙重保險,所以把賬戶借給別人操作,對於自身賬戶資金來說沒有什麼風險。所以市場上會有一些專門的操盤團隊,向一些賬戶被套的大戶,以支付一定利息的形式借取賬戶,然後培養一些具有操盤能力的交易人員,進行短線高拋低吸的操作。做這種業務的團隊除了支付利息之外,還要交取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同時會承擔短線高拋低吸交易帶來的收益和損失。而出借賬戶的投資者除了賺取一定利息之外,還要承擔證券賬戶內股票在出借期間價格變化的損失和收益,其業務模式跟在券商做融券業務差不多。這種出借賬戶的業務邏輯上雖然成立,但是在操作過程中也存在很多問題。首先讓他人操作你的證券賬戶,存在著信用風險,要是別人把你虧得太多然後又不賠,那麼你的虧損將不受法律保護。
2. 股票帳戶給別人操作安全嗎
前面幾位不是一副官腔就是恐嚇嚇唬你,在我看來他們的回答完全沒有參考價值,復讀機式的官方強調。和下面我來實際的給你解釋一下你得疑慮:
你的股票賬戶給別人操作相對來說是沒有風險的,因為你的股票賬戶是和你的銀行卡綁定的,他轉錢也轉不出別人的銀行卡裡面。 記住你只給股票賬戶和交易密碼就夠了。
絕對亂說那就是有風險,好比一個人吃飯也有可能會梗死一樣、吃魚有可能會被卡死,走路有可能摔死一樣。
你的意思我估計是你的賬戶准備給專業一點的人士操作,然後輸贏提成,這樣子資金是安全的。而且專業操作也比完全不懂的你收益要好。本人炒股10年,多多少少也懂一點,所以我的回答是比較貼近實際的,也是現實中存在的,不是和其他人那樣一味的嚇唬你的。而且在實際中有大量不懂股票或者曾經炒股虧損嚴重的股民把自己的股票賬戶給可靠的專業操作手操作,當然你得給一定的比例的利潤給他,這個比例一般是虧錢不提成, 贏錢按總利潤的10-20%提成.
3. 把股票賬號和密碼給別人操作做有風險嗎
認真審查投資者的本人身份證(如身份證同時遺失,須提供戶籍管轄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蓋公章);
1、讓人操作資產,虧損不受法律保護。
2、在允許情況下,人使用賬戶,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證券法不允許非賬戶持有人使用他人賬戶。
證券營業部在受理投資者證券賬戶掛失的證券賬戶,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把掛失賬戶內的全部證券權益一次變更登記到轉入方的賬戶。
(3)股票開戶賬戶收益人和控制人擴展閱讀
股票賬號的安全條件: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4. 將股票賬戶交與其他人操作會對自己產生什麼危害
基本上沒有什麼危害,他只是借用你的名義,而且你將賬戶借給他,那肯定是你信得過的。再者就是,他多半是證券從業人員,他這樣做主要是為了規避證監會的監管,或者資金多,將資金分到若干個賬戶裡面,等賺了錢就不容易達到繳稅的上限,從而合理的避開了交資本利得稅。
5. 股啊的實際受益人和實際控制人需合當前用戶一致是什麼意思
實際受益人和實際控制人需要和賬戶人,都是一個人!
6. 一個股票賬戶,兩個人在裡面投錢,同一隻股,進的點位都不一樣,最後股票清倉怎麼計算各自收益
沒錯,你可以這樣算,只不過算的是毛利潤,沒把手續費扣除,直接交易軟體里可以查看手續費是多少。還有一種簡單的演算法,查資金流水。把賣出發生金額,減去買入發生金額,就是純利潤。
7. 建設銀行公司賬戶的受益所有人是什麼意思
解釋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判定標准
(一)公司受益所有人應當按照以下標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自然人;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二)合夥企業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合夥權益的自然人。
(三)信託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託的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託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擁有超過25%權益份額或者其他對基金進行控制的自然人。
二、受益所有人需要提供的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
(一)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的種類、號碼、有效期限;
(二)股權或控制權等證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資料。
(7)股票開戶賬戶收益人和控制人擴展閱讀
美國《1934年證券法》第13條(d)項(1)款規定,任何人在直接或間接取得了第12條注冊公司某種類股票受益所有權的5%,應當在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並向發行人及該股票上市的交易所通知其持股相關信息。
該法第16條(a)項,規定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依照12條登記超過10%以上的權益證券的受益所有人,應當在事實發生後10日內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如果證券是在全國證券交易所登記,也應當向交易所)申報其所擁有的股份數目。
雖然上述兩項的規定,都提到了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但美國證券法中並沒有對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下一個准確的定義。為了解釋實踐中由於受益所有權或受益所有人概念模糊所造成的問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特製定了規則13d-3,專門對其界定。
規則13d-3項規定,第13條(d)項所指的受益所有權人是指任何人,包括直接或間接通過任何契約、安排、了解、關系或其他事項,而擁有或分享:(1)表決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表決權與指導表決的權力);
(2)投資權力(包括對該股票的處分權或指導處分的權力)。同時,為了防止5%以上股東利用人頭或其他方式規避持股申報,
規則13d-3(b)又規定,任何人直接或間接製作或使用信託、委託書、授權書、聚資協議或其他契約、安排或方式企圖或影響消除受益所有權的身份,或者防止受益所有權成就來規避第13條的申報義務,為了申報目的,也將成為受益所有人。
參考資料來源:廣州銀行-《中國人行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受益所有人
8. 股票開戶中受控人和受益人怎麼寫
一般都寫自己的名字,股票開戶的一個程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