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房未開戶暖氣用補教費用嗎
其中城市供熱管理規定是已簽訂購房合同,但尚未交付使用的房屋其供熱費由開發企業(開商發全額繳納的),如果開發商已把鑰匙交那你估計就要交了。
B. 新房未裝修,需要繳納取暖費嗎
新房未裝修,但已經達到供暖條件供暖,且未辦停的,需要交納取暖費。
以天津為例,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十八條供熱單位與用熱戶應當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供用熱合同示範文本由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制。用熱戶發生變更的,用熱戶應當與供熱單位辦理供用熱合同變更手續。
用熱戶未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用熱合同,並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停止用熱申請而形成事實用熱的,用熱戶應當交納供熱採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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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二十六條用熱戶應當在當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全額交納供熱採暖費;
雙方對交費時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點優撫對象家庭,按本市有關規定實行供熱採暖費減免優惠。用熱戶逾期未交納供熱採暖費的,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C. 新房交房需要交開戶費,暖費開戶費嗎
需要繳納其他費用而已:
1、按照房價款的3%繳納維修基金,辦理房產證。
2、按照開發商的要求繳納暖氣、煤氣、有線電視等開戶費。
3、按照套內建築面積繳納三個月或半年的物業管理費。(前期物業公司收)
4、需要裝修的,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完成後退還。
5、測量面積大於合同面積的補繳差價。
6、仔細驗房,將不合格的質量問題跳出來,讓開發商整修。
D. 新房剛開始2年沒交取暖費,後來再開通供暖,需要補交前2年的管道佔用費嗎
應該是需要補交一部分費用。無人居住不需要供暖的時候需要提前報停,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供暖公司
E. 新房未裝修,沒住人,要交取暖費嗎
新房未裝修,沒住人,只要沒向熱力公司要求使用暖氣就不需要繳納取暖費。
以臨沂為例,根據《臨沂市供暖條例》第二十五條用戶要求暫停或者恢復用熱的,應當在每年採暖期開始三十日前向供熱企業提出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六條供熱設施具備分戶控制條件,用戶要求暫停供熱的,供熱企業可以對其供熱管道進行隔斷處理,隔斷和恢復費用由供熱企業承擔。供熱設施不具備分戶控制條件,用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對用熱設施進行隔斷處理。用戶可以自行隔斷處理,也可以委託供熱企業實施,隔斷和恢復費用由用戶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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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供暖條例》第十二條供熱企業與用戶應當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供用熱合同格式文本應當報供熱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對已具備供熱條件的住宅小區,申請用熱戶數達到總戶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供熱企業應當供熱。未達到上述標準的,由供熱用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以供熱。對前款規定的標准等相關內容,各縣人民政府、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蒙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另行制定具體辦法。
F. 買的新房,未辦理入住,需要交暖氣費嗎
是這樣的,因為即使你14年沒有住進去,但是小區還是為你提供了暖氣的,只是你沒有使用,因為還是需要把暖氣費付了的
G. 房子住了7年都沒有交過取暖費今年想要供暖前幾年的需要補繳嗎
如果你已經使用了暖氣,但是沒有交取暖費,幾年的時間,對你的暖氣已經停止供應。你要開通,會叫你補交前幾年的費用,也有可能交一部分滯納金。
H. 房子沒有人住,暖氣也沒有繳費開通,現在要回家住,需要開通暖氣,熱力公司說需要繳納全部費用,熱力公司
這個禮不能都讓你說了算。因為大家都知道。在送暖氣前。都會有個通知的。不用通知大家也知道。取暖的交暖氣費。不取暖的要報停。並且要交百分之=十的費用。而你這些都沒有做。說明你是安取暖的了。這個算正常。
I. 暖氣開通了,但是一直沒用,過後用要補繳費用嗎
集中供暖只要是暖氣片開通了,就需要交納暖氣片採暖費用的,一般都是按照家居建築面積繳納的。若是家中無人居住或者不需要採暖的話,可以去供暖單位辦理暖氣片報停,不過暖氣片報停的話,仍是需要繳納一定的過熱費用的。
J. 新房未拿鑰匙需要交取暖費嗎有什麼依據
沒拿到鑰匙不叫取暖費的,好像是領了鑰匙就得交,鑰匙不領鑰匙的話就不用交,領鑰匙之後才算第一年入住。
取暖費不應該有物業收取,國家已經規定取暖費由業主自行到指定地點辦理,一般提前一個月告知供熱公司是否交取暖費。
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收取,還有就是都沒有住,所以不交取暖費。記住,不管物業索要任何費用,都要先看國家文件,然後索要發票,收據都不行,必須有正規的公章。
(10)新房未開戶暖氣用補繳費用嗎擴展閱讀:
參照《撫順市城市供暖收費暫行規定》有:
第三條每年度的取暖費收繳從當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3月31日止。各用暖單位應在每月月底前繳清當年全部取暖費總額的1/12,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額1‰的滯納金。
第四條市、區兩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取暖費每年分兩次繳納,3月底前繳清當年1至4月份的取暖費,10月底前繳清當年11月至12月份的取暖費。
第五條鼓勵用暖單位一次性繳清取暖費。在每年收繳期第一個月、第二個月、第三個月一次繳清取暖費的,分別免收取暖費總額的6%、4%、2%。
第六條取暖費按市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收取。
第七條除市、區兩級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以外,各用暖單位在銀行基本帳戶中,實行工資、取暖費同比例存儲、同比例支取,即在支付工資的同時,按同比例支付取暖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