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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集中供暖有開戶費用嗎

發布時間: 2021-07-17 07:47:32

① 一般集中供暖的初裝費要多少錢

你好!如果是新裝用戶,這個價格比較貴,比如我們小區最近老小區改造裝暖氣,我124平的房子大概要3萬多。

② 一般集中供暖的初裝費要多少錢,

你是說,問一下一般的集中供熱公司。他們要的暖氣介面費用是多少呢。這個沒有標準的。有的地方要初淡裝費為三千元至四千元不等。。。。

③ 河南平頂山暖氣是怎樣收費的

供熱公司只對集體或單位用戶供蒸汽,大概七、八十元/噸。集體或單位通過熱交換裝置向住戶提供水暖,收費不一,據我了解大概在1千2、3左右,供暖周期三個月,溫度大概在20度左右吧

④ 天然氣,暖氣還要交開戶費嗎

這得查你地方的規定 每個地區不一樣
有的地區費用都在房款里
有的地區 得自己交
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

燃氣交的初裝費 每個地區也不太一樣 因為政府給出一部分 有的地方是1600
有的是1800 也有2600的
看當地政府給出多少 不出是3200

⑤ 現在集體供暖開戶費多少錢

據我所知,現在國家禁止收取燃氣、暖氣開戶費,對於集中供暖而言,供暖需要每年繳納供暖費,按照室內面積大小,繳納的費用略有差距,若是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下小區內的居民或者相關單位,在詳細了解下當地的政策。

⑥ 暖氣今年報停不用的話,明年再用還要交開戶費嗎

取暖費報銷流程:

凡是沒有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和集團公司沒有提供住房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正式員工:

  1. 自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2. 個人出資租賃的員工;

  3. 繼承房產和通過其他途徑擁有房產使用權的員工。

凡屬於下列之一者不予報銷供暖費:

  1. 已執行《公司物業管理服務標准與辦法》的員工;

  2. 已享受青年員工宿舍津貼的員工;

  3. 居住在沒有公共供暖設施房屋的員工;

  4. 享受集團公司分房後又自購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員工。

⑦ 集中供暖的安裝費是怎樣收取的

已經取消供暖初裝費,而將之計入建築總成本之中。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文件第三條規定:

整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凡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頒布前,已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的,由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各類專項配套費進行整頓,將其統一歸並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7)平頂山集中供暖有開戶費用嗎擴展閱讀

以安化縣為例:

安化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准計算比例為住宅類0.8%、其他類(辦公類、工業類、商業類等)1.6%,計費單位為統計部門公布的我縣上年度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3126元/平方米。

經計算得出我縣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准為:住宅類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中,縣城城區按上述收費標准執行;梅城鎮和平口鎮按上述收費標準的80%即住宅類2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4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執行。

其餘建制鎮按上述收費標準的60%即住宅類1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他類3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執行。

⑧ 集中供暖入戶費交納

也算合理,因為沒什麼規定標准.
沒有準確規定的商品,就是市場化.
就像你去超市,原來的購物袋是送的,現在讓你自己花錢買.

⑨ 收取集中供暖初裝費,法律法規有沒有相關規定

已經取消供暖初裝費,而將之計入建築總成本之中。

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第三條:

整頓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凡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計價費〔1996〕2922號)頒布前,已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專項配套費的,由省級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對各類專項配套費進行整頓。

將其統一歸並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取消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重復收取的水、電、氣、熱、道路以及其他各種名目的專項配套費。

統一歸並後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省級價格、財政部門根據近年來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和調整情況,按照從嚴控制、逐步核減的原則重新核定收費標准。

凡是未按規定審批許可權批准徵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各類專項配套費,以及計價費〔1996〕2922號文件頒布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台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或其他專項配套費,一律取消。

(9)平頂山集中供暖有開戶費用嗎擴展閱讀:

以寶雞市為例:

結合寶雞實際,現就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分配問題通知如下:

1、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標准為120元/平方米;不宜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各類建築物,按工程總造價的4%收取。

2、市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使用分配標准仍執行(寶政發〔2011〕43號)規定。即:天然氣、集中供熱、消防和其他公用設施分別按:8%、30%、2%和60%的比例進行分配,使用分配標准分別是每平方米9.6元、36元、2.4元和72元。

3、調整後的標准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