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龍陵縣重樓種植可以辦理微小企業嗎
重樓種植可以辦理微小企業,
一、微型企業的定義
微型企業是一種企業雇員人數少、產權和經營權高度集中、產品服務種類單一、經營規模微小的企業組織,具有創業成本低、就業彈性空間大、成果見效快等特點。我市扶持發展的微型企業主要是指僱工(含投資者)20人以下、創業者投資金額1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
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對象
微型企業創業扶持對象為國家政策聚集幫扶的 「十類人群」,具體包括:
(一)大中專畢業生。指畢業未就業的全日制中專、高職、大專、本科、研究生等學歷層次的畢業生,以及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職業教育畢業證書的職教生(含本市集體戶口)。
(二)下崗失業人員。指持有「下崗證」或「職工失業證」的本市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等三類人員;持有「城鎮失業人員失業證」和「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的已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的本市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三)返鄉農民工。指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在戶籍所在地之外從事務工經商1年以上,並持有相關外出務工經商證明的本市農村戶籍人員。
(四)「農轉非」人員。指因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依法徵收(用)進行了城鎮居民身份登記的本市居民。征地時已作就業安置、戶籍關系已遷出本市的人員除外。
(五)三峽庫區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區劃內安置的長江三峽工程重慶庫區水淹移民和佔地移民。
(六)殘疾人。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並具備創業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鄉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區劃內,所有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退役士官和義務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創意人員。指從事文化藝術、動漫遊戲、教育培訓、咨詢策劃及產品、廣告、時裝設計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術人員。指從事互聯網服務、軟體開發、信息技術服務外包服務的本市居民。
(十)勞動模範、先進人物。指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獲得省部級及以上部門表彰並明確享受省級勞模待遇的先進人物或先進工作者;獲得區縣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具備上述條件的在職國家公務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三、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需具備的條件
申請享受微型企業創業扶持政策的創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戶籍(含集體戶口);
(二)屬於 「十類人群」;
(三)具有創業能力;
(四)無在辦企業;
(五)屬於 「十類人群」的申請人出資比例不低於全體投資人出資額的50%;
(六)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
四、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的創業者,應當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業創業申請書;
(二)身份證明;
(三)戶口簿;
(四)居住證明;
(五)屬於「十類人群」的證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居住地與身份證明或戶口簿載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請人可不提交居住證明。
五、申請人是否必須進行創業培訓
各區縣(自治縣)微企辦收到工商所報送的申請審批資料後,應當對申請人組織開展微型企業創業培訓,已經接受創業培訓或具有相關創業知識的申請人可不參加。申請人有創業培訓經歷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書的同時,提交人力社保部門培訓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已經接受創業培訓是指已參加區人力社保部門的創業培訓並取得培訓證書的人員,在向工商所申請時應當提交培訓證書復印件及創業投資計劃書。
具有相關創業知識的應為取得經濟學士以上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對是否具有相關創業知識的認定由各區縣微企辦報市微企辦審批後確定。
微型企業創業培訓是政府提供的免費培訓。微型企業創業培訓以提高申請人創業能力為目的,開展政策解讀、項目選擇、擔保貸款、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合同簽訂及風險的規避、員工聘用與社會保障、工商稅務知識、創業實例分析、創業投資計劃書製作及答辯等培訓內容。培訓結束後培訓機構將出具結業鑒定意見。
六、申請人通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後,擬辦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微型企業按照自願原則在執照注冊地當地重慶銀行、重慶三峽銀行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之一開設臨時存款帳戶,原則上不能跨區開戶 。臨時存款帳戶轉為基本存款帳戶須在同一銀行機構。
擬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微型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在上述四家銀行之一開設企業基本帳戶。
為加強資金管理,微型企業基本存款帳戶自開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撤銷和變更開戶銀行(按法律法規規定應撤銷除外)。銀行須及時、周到辦理微型企業開戶,不得設立規定之外的任何門檻限制,如規定帳戶日均流量、要求支付規定標准以外的帳戶管理費等。
七、對微型企業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財政扶持政策。市級財政部門每年根據市微企辦確定的各區縣(自治縣)微型企業發展計劃,安排扶持微型企業發展資金預算,將補助資金切塊下達給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對市級財政資金、區縣(自治縣)配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統籌安排,並向申請人撥付資本金補助資金,補助比例控制在注冊資本金的50%以內。
(二)稅收扶持政策。從微型企業成立次年起,財政部門按企業上年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地方分成部分的90%計算補貼資金,補貼累計總額以微型企業獲得的資本金補助資金等額為限。微型企業憑納稅證明和營業執照,向當地財政部門申請享受稅收扶持政策。
(三)融資擔保扶持政策。微型企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
人力社保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落實微型企業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開辦微型企業的「十類人群 」均納入《重慶市小額擔保貸款辦法》規定的對象享受融資優惠政策,在提供抵押、擔保後按規定的程序申請小額擔保貸款;以個人名義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貸8萬元,貸款期一年,續貸期一年;以企業名義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可貸100萬元;小額擔保貸款為財政全額貼息。
微型企業可在開戶銀行申請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或固定資產購置,貸款額度不超過投資者投資金額的50%,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執行。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期限為1―2年,並按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貼息。微型企業申請創業扶持貸款,可由三峽擔保公司或各區縣(自治縣)政府指定的當地專業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擔保公司按現行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最低標准且不高於擔保額的2%收取擔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