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需要交費嗎審批後到銀行開戶繳存公司要交多少錢錢是讓員工付還是公司付
公司為自己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開戶是沒有費用的,開戶只需要身份證復印件
繳納公積金是按照比例繳納一般是單位各個人各5%,或者單位和個人各10%,
個人承擔的部分是由個人繳納(一般是直接從工資里扣除),公司的比例是公司自己承擔
⑵ 我自己可以開設住房公積金可以個人開帳戶嗎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給職工的福利,單位效益好,給個人交的住房公積金更多,一部分,所以自己去開個公積金帳戶是不可能的。
⑶ 個人公積金帳號可以由個人申請嗎
個人公積金帳號不是由個人申請的,而是由單位為員工申請辦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3)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戶費用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⑷ 誰清楚公積金開戶手續費需要多少
公積金開戶手續費需擔保費:按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具體計算
代辦費:收費標准為300元,具體請咨詢您的貸款辦理機構。
評估費:收費標准為300元[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貸款額度超過房屋總價30%,1990年以後的二手房超過房屋總價的50%,需要由辦理機構指定評估公司進行房屋評估。
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抵押登記時,可向申請抵押者按2‰收取手續費。
⑸ 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戶
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戶需要攜帶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就業情況相關證明材料等材料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以北海為例,在北海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開戶需要提供:
1、《個人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或居住證);
3、就業情況相關證明材料(屬於個體工商戶的,提供營業執照;屬於其他自願繳存人員的,提供個人從業情況聲明);
4、個人銀行I類借記卡(限中行、工行、交行、農行、建行)。
(5)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戶費用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⑹ 住房公積金個人可以開戶嗎
不可以。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不含在以下單位工作的外籍員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⑺ 個人辦公積金需要什麼證件
一、個人開戶
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
4、銀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摺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二、繳存
1、銀行代扣繳存:繳存人將每月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規定的時間以前存入銀行個人儲蓄賬戶,銀行每月自動劃款,劃賬時間為每月10日和25日。
2、現金繳存:繳存人在銀行櫃面辦理繳存業務,一次最多可以繳存一個公積金年度的住房公積金。
三、個人變更
(一)比例、基數變更
繳存人攜帶下列資料在每年7月到銀行櫃台辦理繳存基數、比例調整手續: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二)個人信息變更
個人信息變更包括繳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儲蓄賬戶等與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的信息。繳存人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變更:
1、《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
2、身份證;
3、相關證明材料(存摺、銀行卡等)。
(三)個人賬戶封存
繳存人因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中斷繳存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
1、身份證;
2、相關證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門開具的無收入證明)。
(四)個人賬戶啟封
當繳存人符合正常繳存條件時,應當自恢復正常繳存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承辦銀行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手續:
1、身份證。
(五)個人賬戶漏繳
繳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導致一段時間內無法或無能力繳存公積金致使個人賬戶封存的,在辦理賬戶啟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提供個人一個階段內無收入或無能力繳存的證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辦理漏繳手續。
四、賬戶轉移
繳存人到單位就業的,應當攜帶下列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辦理賬戶轉移:
1、新單位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接收函(轉移到外地人員提供);
2、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3、身份證。
五、提取
1、繳存人按規定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建行網點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詳細請參看《住房公積金提取須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⑻ 個人如何申請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8)個人申請公積金開戶費用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企業公積金開戶及辦理流程
1、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匯總表》、《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核定調整表》及開戶材料清單;將已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匯總表》、《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核定調整表》及單位開戶材料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2、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單位賬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的《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匯總表》、《住房公積金、新職工住房補貼核定調整表》及開戶材料到受委託銀行,由受委託銀行開立職工個人賬戶。
3、單位按月匯繳住房公積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