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了套新房,開發商要收一個水電開戶費,法律規定怎麼收取呢
開發商必須為開立水電賬戶收費。如果他們這樣做了,他們可能會被打敗。首先,可以明確的是,開發商開水電賬戶收取費用是不合理的。由於水電賬戶費用通常歸入房價,所以除物業管理和維護基金費用外,所有其他費用都包含在房價中。除房價外,收取其他費用是違法的。
最後,為了避免同事家中出現這種情況,有必要在買房前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備。
1、首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必須注意檢查水電賬戶費用是否包含在房價中。合同一旦簽訂,就不能更改,所以在簽訂前要小心謹慎!
2.買房前,你可以提前向物價局詢問如何收取房費,以免上當受騙。
Ⅱ 自來水及用電開戶費用應由開發商承擔還是住戶承擔
首先收取電和水的開戶費是沒有根據的。
自來水和電的費用,生產單位按照總表收取是符合規范的。
至於各戶的分表由物業或者自查讀數收取費用然後上交生產單位也是符合規定的。
一戶一表所產生的安裝費用由誰承擔,這個國家沒有規定,視當地政府決定,在北京市城區住戶沒有承擔。
順便說一句:水電是商品對吧?難不成去市場買東西我們自己要帶著秤?並且還依照我的秤收費?
Ⅲ 單位房改房成危房後水電開戶費用由誰承擔
到銀行開始回訪之後,10點開完會,應該是由單位進行承擔。
Ⅳ 新房水電開戶費需要不需要繳納誰了解
不需要繳納。關於取消部分建設項目收費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的通知》(計價費〔1996〕2922號)、《關於全國整頓住房建設收費項目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2001第585號文件),已明確取消了水、電安裝費等項收費項目,將各種名目的收費項目統一並入城市基礎建設配套費,水電表費用應該計入房地產的建設成本,歸入房價。物價部門提醒,如市民再遇類似問題,可向物價部門反映,一旦查出屬實,物價部門將會作出處理。
Ⅳ 國家規定水電開戶費
國家規定水電開戶費在早在2001年,國家《關於全國整頓住房建設收費項目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就已將水電表費用計入房地產的建設成本,歸入房價,不允許另外重復收費。
如果存在開發商再額外收取的話,就屬於違法行為,業主可以帶著相關的收據與證明向物價局投訴,如果一旦查實,就會嚴肅處理,堅決維護廣大業主的利益。
(5)房屋水電開戶費用由誰承擔擴展閱讀:
首先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查看水電開戶費是否歸於房價里。合同一旦簽署就無法更改,所以簽署之前一定要慎重。
在購房之前,對於購房所要交的費用,可以事先向物價局了解費用收取的辦法,這樣才不會上當受騙;為了避免出現同事家的這種情況,在購房之前就需要做好了解和准備。
Ⅵ 商品房水電開戶費該由誰出
現在都是有買房子的人出的
Ⅶ 我想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買房的話水電開戶費是業主自己出還是開發商出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相關規定,這些開口費屬於開發商出的。空了網路一下相關的具體規定。
Ⅷ 商品房水電氣入戶費是法定開發商承擔嗎
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建設廳關於新建商品房價格構成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8年10月20日 川價發〔2008〕196號) 各市、州及擴權縣(市)物價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整頓住房建設收費取消部分收費項目的通知》(計價格〔2001〕585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將商品房價格構成中的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 商品房價格的成本構成應包括房屋建築安裝工程費(即按建築施工圖的要求和標准規定進入建設工程〔含安裝〕的費用)和配套基礎設施費用及應繳納的稅費。對於已納入配套基礎設施的「兩管三線」(指燃氣、自來水、電力、電話、有線或光纜電線)的安裝,各商品房開發企業不得再向購房者另行收取費用。 二、 計入商品房屋價格的「兩管三線」費用的范圍應為經建設規劃部門劃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紅線內的「兩管三線」工程。在紅線外的「兩管三線」工程費用,原則上由「兩管三線」的經營企業負擔,遠離城市建成區單獨長距離接管供氣、供水等特殊情況下的收費,可按當地政府建設和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除此之外,「兩管三線」經營企業不得再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其它名目的安裝工程費用,避免因此增大開發成本,增加購房者負擔。 三、 新建商品房中的「兩管三線」計入商品房銷售價後,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重復收取「兩管三線」費用。對各地已建成房屋改造進行的「兩管三線」安裝,各級物價部門應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計價定額和計價規定,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測算並制定統一的安裝價格。 四、 在保證「兩管三線」生產經營安全運行的基礎上,隨著國家資源價格改革的推進,應逐步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合法的「兩管三線」經營企業選擇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安裝工程,過渡到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主選擇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安裝工程,從而打破壟斷,引入競爭。規范企業價格行為,嚴厲查處壟斷企業強制推銷商品和服務及強制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 五、 在通知下發前部分地區已將「兩管三線」安裝費計入商品房價的,維持執行不變;在通知下發前沒有明文規定的地方,現階段住戶和過去的住戶與商品銷售商在購房時簽約合同中已明確沒有包括「兩管三線」需另行支付的,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在2009年1月之後新銷售的商品房,各商品房銷售商(包括二手房交易)應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六、 各級物價、建設(房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大宣傳力度,加強房地產價格管理,著力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對房屋購房合同應按本通知精神進行規范,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七、 本通知試行二年,試行中有什麼問題請報告省物價局、建設廳。 發布部門:四川省其他機構 發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 實施日期:2008年10月20日 (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