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從白塔機場到內蒙古工業大學金川校區計程車費用
到工大北門約60元
『貳』 金昌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用結算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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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主要法規政策:
一、職工醫療保險:
中央政策文件:
1、《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1998-12-14
2、《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勞社部函〔2000〕4號)2000.1.5.
3、《關於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的通知》(勞社廳發〔2002〕6號)2002-08-12
4、《關於進一步做好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
蓋范圍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3〕6號)2003-04-07
河南省政策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1999]38號)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豫政[2001]51號)
3、《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調整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通知》(豫人社[2009]486號)2009-12-22
鄭州市政策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12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文件的通知》(鄭政辦文(2000)152號)
(1)《<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2)《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葯管理暫行辦法》
(3)《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及支付標准管理暫行辦法》
(4)《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轉診、急診、外地就醫管理暫行辦法》
(5)《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家庭病床管理暫行辦法》
(6)《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種病」、「慢性病」管理暫行辦法》
(7)《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
(8)《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葯店管理暫行辦法》
(9)《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IC卡使用及管理暫行辦法》
(10)《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11)《鄭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質量監督考核暫行辦法》
(12)《鄭州市城鎮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2、《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
行規定>的通知》(鄭政(2001)21號)2001-12-31
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保險門診規定病種門診治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4)72號)
4、《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鄭州市城鎮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准>的通知》(鄭政辦文(2004)105號)
5、
《鄭州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暫行定額標準的通知》(鄭社醫(2005)13號)2005-7-27
6、《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
保人員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鄭政辦文〔2007〕44號)
7、《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
療保險外地就醫人員門診規定病種鑒定實施細則>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8〕6號)2008-10-16
企業醫療保險:
1、《河南省省直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豫勞社醫療[2001]16號)
2、《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2號)
3、《關於國有困難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
指導意見》(豫勞社醫療〔2002〕27號)2002-12-9
4、《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市屬國有破產企業和市屬
國有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大病統籌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4)75號)2004-11-26
5、《鄭州市市屬企業、自收自支、差補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保障管理暫行辦法》(鄭辦(2004)24號)
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醫療保險:
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醫療保險
《關於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意見》(勞社廳發[2004]5號)2004-05-28
《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意見>的通知》(豫勞社醫療
〔2004〕5號)2004-07-05
其它
(一)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個體勞動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2)23號)
(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
1、《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勞社廳發〔2003〕10號)2003-05-26
2、《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豫勞社醫療[2003]21號)(2003-8-12
3、《轉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3〕14號)2003-8-29
4、《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豫勞社醫療〔2003〕27號)
5、《關於轉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
意見>的通知》(鄭勞社醫療〔2003〕16號)2003-11-12
(三)農民工醫療保險:農民工醫療保險
《關於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通知》(勞社廳發(2006)11號)
《關於印發<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豫勞社醫療〔2006〕5號)
2006-06-19
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實行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0)37號)2000-04-29
河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1、《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
於我省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0)105號)2000-9-26
2、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省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和河南省省直職工大額醫療費補充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豫政辦(2001)106號)
3、《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調整省直國家公務員醫
療補助暫行辦法的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2]70號)
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
1、
《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2002)1號)
2、
《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1號)
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鄭州市市直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02)67號)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中央政策文件:
1、《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2007-07-10
2、《關於印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工作意見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34號)2007-09-04
3、《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意見》(勞社部發〔2007〕40號)2007-10-10
河南省政策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68號)
2、《關於轉發人社部發〔2009〕35號文件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2009-06-17
鄭州市政策文件:
1、《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2007〕4號)2007-1-29
2、《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補充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辦〔2007〕2號)2007-1-29
3、《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領導小組關於繳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費的通知》(鄭居民醫保(2007)8號)
4、《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啟動和實施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通知》(鄭政辦文〔2007〕10號)2007-1-30
5、《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補充規定(試行)的通知》(鄭政〔2008〕18號)
在校大學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
2、《關於駐鄭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豫勞社醫療〔2008〕10號)2008-06-24
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將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9)126號)
4、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於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
診醫療費統籌的意見》2009-10-29
5、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大學生
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09〕438號)2009-12-01
6、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加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
》
『叄』 金昌市商標注冊要多少費用
金昌市商標注冊要多少費用?一、注冊准備 1、注冊方式的選擇: 一種是自己到北京國家商標局辦理商標注冊事宜(中國商標法允許本國公民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申請)。另一種方式是委託一家經驗豐富的商標代理組織來向您提供商標代理服務。這樣,會節省您大量的時間與精力,當然,對方會收取相應的代理費。 另附:商標代理組織應該具備的業務條件:能為委託人提供准確的法律意見,有效的法律服務,要非常熟悉商標的注冊申請、使用續展、轉讓許可,在申請過程中的異議、案例分析、復審答辯等各種法律條文和工作的流通程序情況,要熟悉商標和服務國際分類,准確運用商品的34個分類和服務的8個類別,了解485個類似群組的內含,把握我國目前100多萬件注冊在案商標的發展動態。 2、商標再先注冊權利的查詢工作: 商標查詢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冊申請前,對其申請的商標是否與再先權利商標有無相同或近似的查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查詢雖然不是注冊商標的必經程序(遵循自願查詢原則),但此項工作可以大大減少商標注冊的風險,提高商標注冊的把握性。在查詢過程中,會受數據處理及商標申請審查期等等原因的影響,使得部分在先申請的商標無法進入資料庫,因此無法查詢檢索到該部分信息。另外商標查詢與審查工作由不同人員承擔,而查詢人員與不同審查人員的審查觀點上可能出現不同的意見,因此,商標查詢的結果不能當做法律依據,不具備法律效力。所以,注冊商標之前,找一家專業的商標查詢公司或一傢具備完善的商標查詢條件的商標代理組織是十分重要的。 3、申請商標資料的准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身份證及遞交本人身份的復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注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粘貼,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厘米,小於於5厘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卷煙、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3)准備相應的注冊費用:注冊的商標規費:1000元,如您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需再交納800元左右的商標代理費二、申請注冊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夥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按照自願的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2001年11月1日起,我國商標局開始受理自然人注冊商標申請)。 二、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目前,我國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2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項目8個類。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品分類在不同類別提出注冊申請這樣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范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有利於審查人員的核准和商標專用權的保護.218、商標申請日的確定: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由於我國商標注冊採用申請在先原則,一旦發生申請日的先後成為確定商標權的法律依據,商標注冊的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准(日期的最小單位為'日')三、商標審查商標審查是商標注冊主管機關對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所進行的檢查.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並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一系列活動.四、初審公告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後,對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允許其注冊的決定。並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的,該商標予以注冊,同時刊登注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