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山到北海全程高速要多少過路費
全程 約500公里,開小車的話,按照正常情況下小車每公里的高速費大概在0.4元,則單程總過路費大概在200元,小車百公里8個油耗來計算的話,單程總油耗費用大概在:300元。
『貳』 北海市區貧困農民申請政府補助救濟的流程
發布部門: 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文號: 北政辦[2006]12號
市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
市財政局、教育局擬訂的《北海市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二月十日
北海市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和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桂政辦發[2006]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扎實做好我市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工作,落實農村免費義務教育各項改革措施,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享受免除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的對象
全市農村地區(含縣城和建制鎮)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中小學生;在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中小學生。
二、實施的內容
1、從2006年春季學期起,對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免學雜費補助標准,按農村地區小學65元/生.學期、縣鎮小學80元/生.學期、農村地區初中90元/生.學期、縣鎮初中105元/生.學期核定。補助公用經費撥款標准:小學10元/生.年、初中15元/生.年。同時,各縣(區)預算內公用經費的撥款仍按市財政局、市教育局《轉發財政廳關於下達我區中小學公用經費標准和預算內公用經費拔款標準的通知》(北財教[2004]2號文)執行。
2、從2006年春季學期起,全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除收取課本費(不含已享受「兩免一補」貧困學生)、作業本費兩項代收費和寄宿生的住宿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取消「一費制」政策中規定的借讀生費和服務性收費。
三、免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資金的分擔責任
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 的基本原則,逐步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經費長效保障機制。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除學雜費和補助公用經費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和自治區財政分擔(2006年春季,由於統計問題,我市銀海區和鐵山港區除中央和自治區補助資金外,春季學期分別缺額62.07萬元和81.5萬元,此缺額資金已向自治區申請補助)。在自治區補助資金未到位之前,由市和縣、區按4:6比例分擔墊付,縣、區分擔的經費從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中解決。市及縣、區分擔墊付的資金待自治區補助資金到位後扣回。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准備階段:按照自治區的總體部署,我市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縣、區要在2月17日前成立相應工作機構,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把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政策及時傳達到財政、教育等相關部門及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部署學校做好開學前相關准備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為了確保2006年春季學期開學後的學校正常運轉,我市財政已在2月7日把自治區下撥的春季學期免學雜費經費及公用經費補助資金通過專項調度下撥到縣、區財政部門;縣、區財政部門要在2月13日前將自治區下撥的春季學期免學雜費經費及公用經費補助撥入教育局專戶;縣、區教育部門要在2月18日以前負責將經費撥付各學校,以確保春季學期開學後學校的正常運轉。
(三)檢查督促階段:每年春、秋季開學後,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全部免除學雜費和免學雜費及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安排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及時總結經驗,糾正違規行為,使黨和國家這一功在千秋的德政之舉落到實處。
五、實施的保障政策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級責任。
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大局出發所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惠及億萬農民群眾的民心工程,是促進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治本之策。必須全力以赴地把好事辦好、辦實。市人民政府將其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加強領導。落實各級各部門責任,確保政策落實。市政府根據自治區的總體部署,指導縣、區制定實施方案,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
縣、區政府作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按照自治區和市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將農村義務教育各項經費全部納入預算,籌措落實應承擔的配套資金,科學合理地分配資金;建立健全科學規范、高效快捷的資金撥付制度,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建立健全農村中小學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撥付中央及自治區下撥的資金,指導縣、區編制農村義務教育經費預算,監督、檢查其農村義務教育各項經費的落實和使用情況。負責籌措應由市本級財政承擔的相關配套資金。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縣、區做好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深化教育內部改革,加強學校管理,配合市財政局做好資金管理相關工作,監督檢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資金安排、使用管理情況。
縣、區財政局負責按照國家的要求,將農村義務教育各項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落實本縣、區應承擔的配套資金,及時撥付中央、自治區及本縣、區的資金到教育部門,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財政資金管理的安全、規范、有效。
縣、區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收學雜費工作,分校核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學雜費所需資金,組織並匯總編制農村中小學校預算,嚴格農村中小學收費管理,指導和監督學校按照有關財經制度管好、用好免學雜費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各中小學校負責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支出管理,規范資金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通過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形成一級管一級、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體系。
(二)建章立制,規范管理。
免學雜費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實施、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來規范工作行為,是保障這項政策能夠落實到位的必要條件。自治區財政廳、教育廳為了指導和規范各地經費管理工作,起草了相應配套管理文件。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完善,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經費管理文件,使其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1、資金的撥付管理。自治區下撥的免雜費經費及預算內公用經費在縣、區級實行專戶管理。為便於管理,各縣、區不必開設新的資金專戶,可繼續使用「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資金專戶,實行分賬核算。根據我市農村中小學校現行財務管理體制狀況,市財政局及時將自治區專項調度下撥的補助經費轉撥縣、區財政局;各縣、區財政局要將補助資金及時撥入財政專戶,並通過財政專戶及時撥入教育局專戶;各縣、區教育部門負責將經費及時撥付各學校,不得下撥到鄉鎮。以確保春季學期開學後學校的正常運轉。同時積極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待條件成熟後,按照規范的國庫集中支付要求進行管理。
2、逐步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農村中小學預算制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要根據學校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結合學校發展規劃,實事求是地做好預算。學校必須將各項收支統一納入學校預算管理,細化支出內容。支出預算的內容包括:人員經費支出、公用經費支出、資助貧困生支出、項目建設支出等。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要清晰地反映學校所有收支項目,做到完整准確。同時,要將中央和自治區的專項資金,在財政預算中單列。縣、區在編制本級預算時,還要按照教育經費法定的增長比例,予以落實,不應佔用教育經費的正常增量,更要堅決防止「擠出效應」,不能因為中央和自治區加大了投入,地方就將原本應有的教育投入挪作他用。縣、區原來安排的中小學預算內公用經費要繼續保留,嚴禁將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沖減、抵頂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撥款。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農村中小學預算以學校為預算單位,村小(教學點)統一納入其所隸屬的鄉鎮中心校統一編制,由縣、區教育部門匯總編報同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經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准後執行。預算經批准後,要維護其嚴肅性,財政部門要按照預算及時足額撥付資金,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嚴格按照預算所列的支出項目,管理、使用經費,決不允許預算資金撥付不到位和不按預算支出的現象發生。如要調整預算,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3、加強農村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確保資金使用效益。農村中小學校要牢固樹立勤儉節約的辦學意識,合理安排支出結構,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農村中小學校按照《中小學會計制度》、《中小學財務制度》和有關中小學財務管理的要求,加強農村中小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農村中小學校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財會管理制度。各項費用的開支標准和范圍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執行,報銷手續完備合法。免學雜費和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必須全部用於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開支,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於發放工資和教師福利、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農村中小學校要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財產管理制度,確保財產物資安全和有效使用及完整保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職權,向中小學校攤派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或「搭車」收費,報銷不屬於學校業務活動范圍的任何開支。不得強迫學校超出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報紙刊物訂購。對於不符合開支范圍的支出項目,學校有權拒付。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學校,要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三)規范收費行為,堅決杜絕教育亂收費。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免除學雜費及由財政安排免學雜費資金和公用經費,為從根本上治理農村教育亂收費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縣、區要全面清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的收費項目,嚴格限制和規范代收費,堅決杜絕一切亂收費。進一步控制農村中小學校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嚴格寄宿生的住宿費標準的審批程序及管理使用,不得變相提高住宿費的收取標准。學校代學生購買課本、作業本,應據實結算,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嚴禁收取如手續費等任何形式的服務費。違反者按亂收費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追究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和學校校長的行政責任。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
建立新機制的目的,是為了全面鞏固和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促進農村義務教育事業順利健康發展。在新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下,教育自身的各項管理和改革必須跟上,要通過建立新機制,帶動和深化教育綜合改革;要結合農村城鎮化建設和學齡兒童人口變動趨勢,進一步調整農村中小學布局,優化農村義務教育資源配置;要改革農村教師人事制度,優化、調整農村教師隊伍結構;要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要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按照核定的教師編制數足額配齊教師,嚴禁繼續聘用新的代課教師,堅決清退不合格的和超編的教職工,建立農村教師隊伍的補充機制;要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加快農村中小學課程改革,嚴格控制農村中小學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采購,逐步探索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積極促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促進教育公平。
(五)建立監督機制,確保資金落實。
1、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依法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並按法定要求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執行情況。市定期對縣、區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職能情況進行檢查。既要對預算和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安排、使用進行監督,也要對預算執行過程和決算進行監督。縣、區各級財政部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預算草案的報告,應詳細說明依法落實義務教育經費預算和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安排使用的具體情況,對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情況進行公告,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
2、加強對學校財務管理監督。縣、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及財政、審計部門要定期組織人員對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會計核算、收費管理、經費收支管理及資產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監督和審計監督,防止教育經費被擠占、挪用,確保專項經費專款專用,促使學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經制度,杜絕違法、違紀或違反財務規定的現象發生,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3、加強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督導工作。在對縣、區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時,將義務教育經費的落實到位和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凡發現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通報批評,嚴重者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
(六)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廣泛參與和加強監督的良好氛圍。
1、各縣、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做好宣傳工作。把黨和政府這項惠及農村家庭和學生的「民心工程」向廣大農民群眾宣講,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做到家喻戶曉。要在短時間內,切實讓農民群眾、教師、學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使各項政策的執行能夠得到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監督。
2、在春秋兩季開學前後,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多形式地開展這項宣傳工作。教育、財政部門要協助和引導新聞工作者深入農村、農戶,學校進行采訪。開學時,要組織學校舉行相關宣傳儀式,同時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教育學生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勉勵學生勤奮學習、報效祖國。
3、充分發動和依靠廣大教師開展宣傳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學校、老師進行相關政策培訓,認真學習領會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文件精神,熟悉、掌握免除學雜費的范圍及內容。鼓勵和組織校長、教師成立政策宣講團,深入農戶家中、田間地頭向農民宣講中央的政策,要在鄉鎮、村屯進行符合當地特點的宣傳活動。要以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設計一批宣傳畫、宣傳圖片;組織學校張貼到村屯的中心位置。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和財政安排免學雜費資金與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縣、區在執行過程中要加強政策性研究,並將工作開展過程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市財政局、教育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以便及時向自治區反饋情況,爭取支持。
北海市財政局、北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