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銀交易 » 呼和浩特武川縣白銀開戶
擴展閱讀
渭南市天然氣開戶手續 2021-12-16 12:20:24
井岡山期貨開戶 2021-12-16 12:02:48

呼和浩特武川縣白銀開戶

發布時間: 2021-07-23 22:08:07

1.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縣的基本情況越詳細越好

武川縣轄3個鎮、5個鄉:可可以力更鎮、哈樂鎮、西烏蘭不浪鎮、大青山鄉、上禿亥鄉、二份子鄉、哈拉合少鄉、得勝溝鄉。

可可以力更鎮 簡稱可鎮,是武川縣委、政府所在地。可可以力更,蒙古語為「呼和額日格」,意為「青色的山崖」。從明代開始,此地為蒙古族游牧之地;清康熙年間,此地設置官府驛站;清乾隆年間,此地成為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通往新疆與外蒙古的必經之地,歸化城旅蒙商號大盛魁在此建立通商驛站,因此地南臨大青山山崖,故蒙古族牧民稱其為可可以力更;至乾隆年間,始有商人來此開設店鋪,逐漸形成商業集鎮後,沿襲原名為可可以力更鎮。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在此設武川廳;民國元年(1912年)設武川縣,廳治、縣治均設於此;建國初為武川一區所在地。1958年改稱城關人民公社;1965年改為鎮人民委員會;1968年改為鎮革命委員會;1971年改為鎮人民公社委員會;1981年改為鎮人民政府至今。

哈樂鎮 因鎮政府駐地位於哈樂村得名。距武川縣城東25千米。1950年,哈樂設區政府,1958年改為哈樂人民公社;1966年成立哈樂革命委員會;1984年為哈樂鄉。2001年4月,原大蘭旗鄉並入哈樂鄉。2002年2月,撤鄉建鎮,改稱哈樂鎮,並將原大蘭旗鄉的6個行政村劃歸哈樂鎮管轄。

西烏蘭不浪鎮 位於縣境西部,距縣城可鎮45千米。鎮政府駐地設在西烏蘭不浪村,二百多年前,蒙古族在此游牧,起名「烏蘭不浪」,意即「紅色之泉」,因村東南紅土樑上有一股泉水而得名,一直沿用至今;又因在縣城之西,後又加一西字。武川自由廳改縣後,即在西烏蘭不浪設第七區和烏蘭不浪鄉。日軍入侵後,仍在此設第七區,改鄉名為忠仁鄉。光復後,改區為第三區。解放後,1950年在西烏蘭不浪設第四區,1953年改為第六區,1955年改稱西烏蘭不浪區,1956年設西烏蘭不浪鄉。1958年3月撤區公所,9月成立八一公社,1962年改稱西烏蘭不浪人民公社。1984年改社建鄉。2002年1月經內蒙民政廳批准撤鄉建鎮。

大青山鄉 因地處大青山腹地而得名,南靠大青山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鎮毗鄰。 解放後屬城關公社,1962年分設大青山公社,1984年撤社建鄉。

上禿亥鄉 因所在地在上禿亥村而得名,禿亥是蒙語意為「拐彎子」。位於武川縣中部丘陵區,距縣城西北15千米處。1936年,成立了義和鄉,建國後劃歸廠漢木台鄉管轄,1962年,成立上禿亥人民公社,1984年改設上禿亥鄉。

二份子鄉 位於縣城西北71千米處。面積229平方千米。轄4個行政村,43個自然村。總戶數1823戶,人口7743人,其中農業人口7254人。1900年前,此地屬於達爾罕部族游牧之地。清光緒二十五年(1900年),百靈廟墾務放地,按方圓一里地一份;土默特左旗一張姓商人,共買了十份地,在其按份排序的十份地中,以第二份地區為中心,自建商號並轉賣給其他商人開設商鋪,於是形成一條街道,兩面蓋起商店門臉,四周築起土圍子,成為後山的一個商貿驛站小城鎮;同時,將所剩土地租給農民,租地農民在此定居建村,故稱二份子村,俗稱百靈地。1952年,此地設武川縣第七區公所,1955年,改稱二份子區公所。1952年成立二份子鄉。1958年,成立二份子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設二份子鄉。

二份子鄉 位於縣城西北71千米處。1900年前,此地屬於達爾罕部族游牧之地。清光緒二十五年(1900年),百靈廟墾務放地,按方圓一里地一份;土默特左旗一張姓商人,共買了十份地,在其按份排序的十份地中,以第二份地區為中心,自建商號並轉賣給其他商人開設商鋪,於是形成一條街道,兩面蓋起商店門臉,四周築起土圍子,成為後山的一個商貿驛站小城鎮;同時,將所剩土地租給農民,租地農民在此定居建村,故稱二份子村,俗稱百靈地。1952年,此地設武川縣第七區公所,1955年,改稱二份子區公所。1952年成立二份子鄉。1958年,成立二份子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設二份子鄉。

哈拉合少鄉 位於武川縣西南。南與土左旗、土右旗交界,西與固陽縣接壤。屬典型的山區鄉。鄉政府駐哈拉合少村。1950年成立哈拉合少鄉。1958年更名為哈拉合少人民公社。1985年恢復哈拉合少鄉。2001年,廟溝鄉並入哈拉合少鄉。

2. 呼和浩特能補辦武川縣戶口的身份證嗎

可以。
按規定異地可以補辦或身份證換證,因此呼和浩特市可以辦理武川縣戶籍身份證。
按規定必須在異地居住並持有異地居住證的才可以辦理身份證。
所以可以但必須持有呼和浩特市居住證,否則不可以。

3. 呼和浩特武川縣工商銀行電話多少

上網一查就知道了

4. 內蒙古武川縣包括哪些鎮

武川縣轄3個鎮、5個鄉:可可以力更鎮、哈樂鎮、西烏蘭不浪鎮、大青山鄉、上禿亥鄉、二份子鄉、哈拉合少鄉、得勝溝鄉。

可可以力更鎮 簡稱可鎮,是武川縣委、政府所在地。可可以力更,蒙古語為「呼和額日格」,意為「青色的山崖」。從明代開始,此地為蒙古族游牧之地;清康熙年間,此地設置官府驛站;清乾隆年間,此地成為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通往新疆與外蒙古的必經之地,歸化城旅蒙商號大盛魁在此建立通商驛站,因此地南臨大青山山崖,故蒙古族牧民稱其為可可以力更;至乾隆年間,始有商人來此開設店鋪,逐漸形成商業集鎮後,沿襲原名為可可以力更鎮。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在此設武川廳;民國元年(1912年)設武川縣,廳治、縣治均設於此;建國初為武川一區所在地。1958年改稱城關人民公社;1965年改為鎮人民委員會;1968年改為鎮革命委員會;1971年改為鎮人民公社委員會;1981年改為鎮人民政府至今。

哈樂鎮 因鎮政府駐地位於哈樂村得名。距武川縣城東25千米。1950年,哈樂設區政府,1958年改為哈樂人民公社;1966年成立哈樂革命委員會;1984年為哈樂鄉。2001年4月,原大蘭旗鄉並入哈樂鄉。2002年2月,撤鄉建鎮,改稱哈樂鎮,並將原大蘭旗鄉的6個行政村劃歸哈樂鎮管轄。

西烏蘭不浪鎮 位於縣境西部,距縣城可鎮45千米。鎮政府駐地設在西烏蘭不浪村,二百多年前,蒙古族在此游牧,起名「烏蘭不浪」,意即「紅色之泉」,因村東南紅土樑上有一股泉水而得名,一直沿用至今;又因在縣城之西,後又加一西字。武川自由廳改縣後,即在西烏蘭不浪設第七區和烏蘭不浪鄉。日軍入侵後,仍在此設第七區,改鄉名為忠仁鄉。光復後,改區為第三區。解放後,1950年在西烏蘭不浪設第四區,1953年改為第六區,1955年改稱西烏蘭不浪區,1956年設西烏蘭不浪鄉。1958年3月撤區公所,9月成立八一公社,1962年改稱西烏蘭不浪人民公社。1984年改社建鄉。2002年1月經內蒙民政廳批准撤鄉建鎮。

大青山鄉 因地處大青山腹地而得名,南靠大青山和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攸攸鎮毗鄰。 解放後屬城關公社,1962年分設大青山公社,1984年撤社建鄉。

上禿亥鄉 因所在地在上禿亥村而得名,禿亥是蒙語意為「拐彎子」。位於武川縣中部丘陵區,距縣城西北15千米處。1936年,成立了義和鄉,建國後劃歸廠漢木台鄉管轄,1962年,成立上禿亥人民公社,1984年改設上禿亥鄉。

二份子鄉 位於縣城西北71千米處。面積229平方千米。轄4個行政村,43個自然村。總戶數1823戶,人口7743人,其中農業人口7254人。1900年前,此地屬於達爾罕部族游牧之地。清光緒二十五年(1900年),百靈廟墾務放地,按方圓一里地一份;土默特左旗一張姓商人,共買了十份地,在其按份排序的十份地中,以第二份地區為中心,自建商號並轉賣給其他商人開設商鋪,於是形成一條街道,兩面蓋起商店門臉,四周築起土圍子,成為後山的一個商貿驛站小城鎮;同時,將所剩土地租給農民,租地農民在此定居建村,故稱二份子村,俗稱百靈地。1952年,此地設武川縣第七區公所,1955年,改稱二份子區公所。1952年成立二份子鄉。1958年,成立二份子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設二份子鄉。

二份子鄉 位於縣城西北71千米處。1900年前,此地屬於達爾罕部族游牧之地。清光緒二十五年(1900年),百靈廟墾務放地,按方圓一里地一份;土默特左旗一張姓商人,共買了十份地,在其按份排序的十份地中,以第二份地區為中心,自建商號並轉賣給其他商人開設商鋪,於是形成一條街道,兩面蓋起商店門臉,四周築起土圍子,成為後山的一個商貿驛站小城鎮;同時,將所剩土地租給農民,租地農民在此定居建村,故稱二份子村,俗稱百靈地。1952年,此地設武川縣第七區公所,1955年,改稱二份子區公所。1952年成立二份子鄉。1958年,成立二份子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改設二份子鄉。

哈拉合少鄉 位於武川縣西南。南與土左旗、土右旗交界,西與固陽縣接壤。屬典型的山區鄉。鄉政府駐哈拉合少村。1950年成立哈拉合少鄉。1958年更名為哈拉合少人民公社。1985年恢復哈拉合少鄉。2001年,廟溝鄉並入哈拉合少鄉。

得勝溝鄉

5. 由內蒙古達旗向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匯款最便宜的是哪家銀行

從郵政儲蓄走最合算,其他基本一樣,但大多數人很少在郵政辦卡,所以推薦你選擇農業銀行!(另外提醒武川縣城裡還有工商銀行,但沒有建設銀行)還要考慮對方有哪個銀行的卡,還要看你距離哪個銀行近以便節省時間!

6. 我的戶在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哈拉哈少鄉,想給小孩下戶去那下了,要什麼手續

在村裡,開證明。去當地派出所,開證明,去民政局辦

7. 白銀武川信用社發生的搶劫案

搶劫屬於嚴重刑事案件,應由公安機關負責刑事立案偵查,以抓捕搶劫犯,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 構成搶劫罪的罪犯,依法應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屬於搶劫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的,則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